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产业、人才、资本、信息等方面具有显著集聚效应,是带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将京津冀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整合京津冀高端创新资源,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城镇规划建设有机衔接。完善京津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与河北共建共享机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布局,建立创新联合体系,深化产业链和供应链协作。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海内外人才和企业安家落户,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强与周边省份的联动发展,共同构建世界级城市群,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成“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坚持“一国两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制度融通。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合作区建设,深化与国际市场互联互通的机制。优化完善梯次衔接、主体多元、特色分明的实验室体系,完善吸引国际资本、技术和人才的政策,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同时,优化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地区在生态环境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等方面的合作机制。
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说不要大的发展,而是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重点领域污染协同治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强科教资源的优化组合和科技创新协同配合,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加强产业链协同合作。坚持沿江省市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统筹抓好沿江产业布局和转移。推进沿江省市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积累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经验。统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共享和流程互联互通,深化上游地区同中下游地区的能源合作,优化跨区域旱涝灾害联防联治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加快重点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支持特大城市内涵式发展,提升沿黄城市群人口集聚和产业协作能力,完善跨省区重大基础设施体系。深度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与其他区域战略的对接,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加强对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