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凤酒广告
  • 广告|西安联通
  • 沣西新城
  • 无界长安广告
  • “我眼中的幸福安康”抖音短视频大赛
陕西
English
陕西内容 国际表达
三秦大地 :
当前位置:陕西频道首页 > 地市 > 西安 >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2024-10-11 14:56:5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7.加快旅游业提质扩容。对我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挖掘文化内涵、创新场景体验、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旅游品质的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我市旅行社推出品质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对年营收超过1亿元且营收和增速排名全市前五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高品质酒店新建改造提升,对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四星级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贴。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平台、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应急救援设施等项目建设,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8.支持博物馆建设提升。对我市新建且备案的博物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给予单体博物馆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博物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给予单体博物馆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基本陈列提升改造、赴境外或引进境外陈列展览的博物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给予单体博物馆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入选国家十大精品陈列展览、陈列精品项目或教育项目优秀案例,以及省级优秀展览或教育项目优秀案例的博物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9.支持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对新评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0.优化文旅体企业结构。对新落户的线上旅行社、互联网媒体、演出经纪、赛事运营、票务平台等国内头部企业,年营收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

三、加强文旅体产业聚集区建设

11.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承载力。对投资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或改造提升原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根据项目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实施进度等综合评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集聚类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内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根据入区规上文化企业数量、当年营收贡献等综合评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园区(基地)内规上文化企业达到40家以上且总营收超过30亿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规上文化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且总营收超过20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规上文化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且总营收超过5亿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孵化能力强,当年度新增规上文化企业数量超过5家、10家、20家的园区(基地),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利用旧厂区、旧商业区等改造建设文创设计园区的,根据建设规模、容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2.支持景区度假区运营企业发展。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以及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红色旅游景区展陈展示、改造提升等项目,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等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项目,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贴。(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关键词:西安,文旅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