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一米高度”出发,让城市多点“孩子气”到2027年陕西各市30%以上的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重要场所。陕西省日前出台《陕西省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导意见》,从推进政策制度友好、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推进权利保障友好、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推进发展环境友好五个方面着手,全面保障儿童在社区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为儿童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社区环境。
到2030年 全省60%以上的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儿童友好社区是什么样的?儿童友好社区要从儿童视角出发,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区政策制定、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各方面。创建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区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社区管理与建设。社区儿童空间布局、游憩设施、运行管理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充分考虑儿童需求。尊重儿童向往自然、好奇探索的心理特征,将自然、艺术、趣味多元融合,为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绿色成长环境。
《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省各市30%以上的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其中,列入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的地市每市至少建成50个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其他设区市各市至少建成30个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30年,全省60%以上的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
推行“1米高度”儿童视角 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发展需求
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健全儿童优先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社区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建设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发展需求。推行“1米高度”儿童视角,社区公共空间设计、布局、建设标准等符合国家、市级相关规划及技术规程。
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长效机制,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提供儿童专属室内活动和参与公共事务空间,鼓励儿童代表在成年人支持帮助下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促进社区儿童、家庭交往。成立社区儿童议事会,儿童代表通过意见表达、参与决策、监督评价等方式,参与直接影响儿童自身或儿童群体利益的公共事务。
推行建立社区儿童医疗服务站点 为儿童提供综合服务
开展养育指导支持服务。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站、儿童之家、幼儿园等场地统筹开展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为婴幼儿家庭照护提供支持。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为社区儿童家庭提供生育养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支持服务。
完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建立社区儿童医疗服务站点(专区),为社区儿童提供疫苗接种、保健、门诊、心理保健等综合服务。围绕便捷就诊和人性化服务需求,推进既有医疗卫生设施适儿化改造,打造安全舒适、便捷专业、趣味多样的空间环境。
加强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拓展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分龄分区设置儿童游戏、阅读、玩耍等空间。适时更新添置儿童游乐设施、活动器材、报刊读物等物资,创新开展体验式参观、亲子游戏、课业辅导等服务,不断提升儿童之家吸引力。
建立健全社区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