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西安未央悦佳人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市监处罚〔2024〕362号),该单位因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2100元,并没收过期的“带线缝合针”19包。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未央悦佳人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对此,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给予西安未央悦佳人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过期的“带线缝合针”19包。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未央悦佳人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33号印象城1幢1单元805,法定代表人为蒙婷。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