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
3.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纪检监察机关对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不予受理范围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2.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由市场主体、办事群众或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3.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处置或作出处理,又以同一事实或理由再次举报的。
4.无明确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5.举报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6.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
来源:清廉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