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条件的限价商品房轮候库家庭;
4.低于或等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
5.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
第一轮摇出1、2、3类家庭选房顺序,第二轮摇出4类家庭选房顺序,第三轮摇出5类家庭选房顺序,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第一、第二、第三轮摇号结果依次组织选房。
(四)我中心将在摇号排序结束后,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并对选房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五)中号家庭放弃选购的,按摇号顺序递补选房。
(六)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购房家庭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并按规定为购房家庭办理公积金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四、材料清单
(一)主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填报信息。
(二)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
(三)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未婚的,提供单身承诺书。
(五)工作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同时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自由从业人员,填写收入承诺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
(六)住房状况证明等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声明同意接受市住建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婚姻、工作、社保、收入、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
申请家庭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等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信息骗取住房保障的,五年内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五、不动产权登记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契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性质注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附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
六、封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经市级住建部门批准,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回购。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地址(资料核验):西安市长安区书香路288号。
咨询电话:029-84193153。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资料核验期间周末不休息)。
浐灞家园营销中心地址(项目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玄武东路与广运潭西路十字东南角。
咨询电话:029-81311666。
附件:1.线上登记报名指南
2.个人所得税打印指南
3.收入承诺书
4.单身承诺书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