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2024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获奖者名单,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的六位教师荣登榜单。在这些获奖者中,陈玺教授所著的《宋代诉讼惯例研究》一书荣获了著作类别的“特等奖”。这是他本人近年来在法学和历史学领域取得的又一新成果。
陈玺教授,一位在法学与历史学领域皆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学者,近年来研究领域侧重于古代法制史,尤以唐宋法制史为研究核心。其研究成果对于洞悉中国法律文化之演进具有不可忽视的学术价值。其学术成就受到国家专业机构的高度评价,并多次获邀于重大学术活动中担任讲席。此次荣获殊荣的著作《宋代诉讼惯例研究》,实为陈教授学术贡献的一个缩影。
众所周知,历史演进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产物,货币即为其一。货币,亦称作金钱,是交换媒介的正式称谓。作为人类社会的第二大发明,货币的诞生极大地促进了交换活动的自由度。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提供了最具流动性的储藏手段,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效率,为商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性。
自货币问世以来,其在财富积累与传承中的作用激发了人们对财富创造的无尽追求,并为经济的持续扩张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货币被视为推动经济成长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然而,作为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工具,货币若使用不当,亦可能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人类社会中,对货币的追求表现出普遍性。无论是富裕阶层还是贫困阶层,均展现出对货币的强烈渴望,贫困阶层尤其渴望通过货币积累跻身富裕阶层。人类对货币的追求和物质欲望从未消减。自货币成为权力核心以来,社会大众对劳动创造的财富的尊重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对货币获取方式的漠视。一旦个体掌握货币,其社会地位便随之提升,周围人群的态度亦随之改变。货币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导致部分人不惜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走上错误的道路。因此,要调整人类的满足欲望,首要任务是重塑人类与货币的关系。只有正确认识货币的本质,才能避免被货币所控制,而是应依法合理地认识和使用货币。由此可见,货币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货币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追溯至公元前21世纪,中国夏朝时期,货币的使用已见端倪,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货币体系的国家之一。至公元前11世纪,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金属铸币——中国商代的铜贝应运而生,这标志着人类社会从自然经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开始自主铸造货币。唐代作为中国自然经济衰落与货币经济兴起的关键时期,其显著特征表现为记重钱体系的逐步瓦解以及元宝钱体系的兴起与发展。深入研究唐代货币制度的演变,不仅能够促进金融文化与法律史学研究的深化,而且对于当代经济的发展、理论决策的制定以及法治进步的推进,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著名青年法学学者、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法硕学院院长陈玺教授所著《唐代钱法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首次以历代钱法规则变迁为背景,以唐代法制运行为剖面,依托系统、完整的钱法辑佚史料,彰显专题研究特色,强调综合互补方法,综合运用“史料考订”“二重证据”“文史互证”“资料统计”等方法,全面论证唐代货币法制的演进与运行,讨论唐代钱法的史料著录、渊源体例、基本职能、理论学说、适用状况等理论问题,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