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2024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获奖者名单,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的六位教师荣登榜单。在这些获奖者中,陈玺教授所著的《宋代诉讼惯例研究》一书荣获了著作类别的“特等奖”。这是他本人近年来在法学和历史学领域取得的又一新成果。
陈玺教授,一位在法学与历史学领域皆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学者,近年来研究领域侧重于古代法制史,尤以唐宋法制史为研究核心。其研究成果对于洞悉中国法律文化之演进具有不可忽视的学术价值。其学术成就受到国家专业机构的高度评价,并多次获邀于重大学术活动中担任讲席。此次荣获殊荣的著作《宋代诉讼惯例研究》,实为陈教授学术贡献的一个缩影。
众所周知,历史演进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产物,货币即为其一。货币,亦称作金钱,是交换媒介的正式称谓。作为人类社会的第二大发明,货币的诞生极大地促进了交换活动的自由度。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提供了最具流动性的储藏手段,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效率,为商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性。
自货币问世以来,其在财富积累与传承中的作用激发了人们对财富创造的无尽追求,并为经济的持续扩张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货币被视为推动经济成长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然而,作为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工具,货币若使用不当,亦可能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人类社会中,对货币的追求表现出普遍性。无论是富裕阶层还是贫困阶层,均展现出对货币的强烈渴望,贫困阶层尤其渴望通过货币积累跻身富裕阶层。人类对货币的追求和物质欲望从未消减。自货币成为权力核心以来,社会大众对劳动创造的财富的尊重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对货币获取方式的漠视。一旦个体掌握货币,其社会地位便随之提升,周围人群的态度亦随之改变。货币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导致部分人不惜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走上错误的道路。因此,要调整人类的满足欲望,首要任务是重塑人类与货币的关系。只有正确认识货币的本质,才能避免被货币所控制,而是应依法合理地认识和使用货币。由此可见,货币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货币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追溯至公元前21世纪,中国夏朝时期,货币的使用已见端倪,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货币体系的国家之一。至公元前11世纪,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金属铸币——中国商代的铜贝应运而生,这标志着人类社会从自然经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开始自主铸造货币。唐代作为中国自然经济衰落与货币经济兴起的关键时期,其显著特征表现为记重钱体系的逐步瓦解以及元宝钱体系的兴起与发展。深入研究唐代货币制度的演变,不仅能够促进金融文化与法律史学研究的深化,而且对于当代经济的发展、理论决策的制定以及法治进步的推进,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著名青年法学学者、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法硕学院院长陈玺教授所著《唐代钱法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首次以历代钱法规则变迁为背景,以唐代法制运行为剖面,依托系统、完整的钱法辑佚史料,彰显专题研究特色,强调综合互补方法,综合运用“史料考订”“二重证据”“文史互证”“资料统计”等方法,全面论证唐代货币法制的演进与运行,讨论唐代钱法的史料著录、渊源体例、基本职能、理论学说、适用状况等理论问题,取得显著成果。
该书共六章,由“绪论”“钱法史料考”“钱法渊源考”“钱法职能考”“钱法理论考”“钱法适用考”组成,计24万字。作者透过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宏观视角,围绕“钱法”这一核心命题,充分利用传世文献、出土文书和考古资料,借鉴关联学科前沿成果,系统辑佚、考证和研究钱法史料,逐步展开对中国古代经济法律整体架构的开拓性讨论,阶段性成果刊发于《学术月刊》《社会科学辑刊》等核心刊物。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一)钱法史料考。钱货法制是古代调整货币铸造、支付、流通、贮藏等行为相关法律规范之统称,亦涉及与之直接相关的铜法、估法等问题。现有唐代钱货史料主要保存在两《唐书•食货志》《唐六典》《通典》《唐会要》《文献通考》等政书,《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玉海》等类书,以及《唐律疏议》《神龙散颁刑部格》、开元《杂令》、唐《刑部格敕》等法令之中。钱法史料呈现承用、阙载、仅见、异文、讹误、缺漏、重出、倒误等多种类型。经系统辑录可知,唐代钱法史料可划分为诏敕、奏议、史事等类目。唐代钱货法律渊源表现为律、令、格、敕等多种样态并存,其中又以诏敕占据绝大多数,甚至可权且称为“律敕格局”。
(二)钱法渊源考。唐代钱法上承秦汉《金布律》《钱律》等,在律、令、格等法律文献中均有所反映,与秦汉魏晋相比,唐代改变《钱律》单行之旧例,仅在杂律中保留“私铸钱”条款,关于货币铸行、流通、贮藏、支付等法律规定,多因时制宜,颁降诏敕。由此构建了以《唐律》为基准,以诏敕为主体,以令、格为辅助的钱货立法格局,且对五代、两宋、明清钱货立法产生直接影响。其中,钱货诏敕是社会经济生活在政策、法律层面的反映,是考察特定时期钱法之重要参照。
(三)钱法职能考。以安史之乱为界,唐代钱法功能布局可谓泾渭分明:武德至天宝时期,以维护“开元通宝”法定流通、支付职能为核心,旨在打击盗铸、抑制恶钱;德宗推行“两税法”后,钱法以应对钱荒为核心,重点惩治毁钱铸器、铜钱外流等。“钱绢兼行”是唐代既定且长期坚守的金融政策,而作为铸造钱币的铜,则成为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创制、运行和厘革的核心所在。本章以唐代“铜法”体系构成与运作为切入,以“开元通宝”基本职能为线索,通过对铜禁、恶钱、虚币、销铸、私贮、欠陌等具体问题的讨论,考察钱法规则在货币铸造、流通、贮藏、支付等领域的具体表征。
(四)钱法理论考。唐代在货币思想方面的理论贡献,主要集中于唐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阶段。唐代发生的历次重大钱法变革,因涉及国计民生,在当时必然属于舆论热点,并在各类文献中集中体现。其中,围绕钱荒问题对于民间放铸、钱重物轻、钱货兼行三个问题的理论思考与交锋尤为引人注目。本章通过考订、分析唐代诏敕、奏议、诗文、判牍等原始资料,遵循问题导向原则,归纳、总结唐代货币思想与学说。
(五)钱法适用考。唐代沿袭杨隋“以铜赎罪”的规定,并于天宝六载(747)以后推行“折钱纳赎”制度,并对五代赎法产生一定影响。与此同时,《唐律》规定了“以绢计赃”标准,但中晚唐以后绢帛货币职能渐趋弱化,以钱评赃、纳赎渐成司法常态,并在各类文献中有大量案例可资印证。因此,对唐代“赎法”“赃法”等问题的讨论,成为唐代钱法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唐代钱法考》在以下方面取得学术创新:第一,对唐代钱法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考证,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学术突破。立意谋划与结构设计方面彰显法律史学研究特色,综合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寻流溯源,通过考证唐代钱法史料、渊源、职能、理论、适用等核心问题,廓清秦汉至两宋时期钱法变革的基本线索,在货币政策、法律创制、法律实践与理论借鉴等方面提出了本人的独立见解。第二,本课题研究坚持古为今用的方针,关注当前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与构建法治社会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掘、弘扬和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明所蕴含的合理因子,在价值转化方面,通过查明古代货币法制的发展规律与内在属性,为当代金融法制改革提供参考。第三,首次系统辑佚唐代钱法资料,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本成果查阅了数百种史籍和出土文献,分类整理,精心校勘,集唐钱法之大成,既为本课题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史料基础,也为后人研究这一领域提供了可以信据的资料。
2018年7月,陈玺教授所著《唐代钱法考》一书,先后荣获第5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2015年5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2016年6月);该书亦入选第七批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成果文库。此外,该书还荣获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19年3月)、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20年12月),并被选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选介》。《唐代钱法考》的出版,对于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陈玺教授,作为《唐代钱法考》一书的著者,目前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法硕学院院长,同时为西北政法大学及新疆大学的双聘博士生导师。他荣获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并领导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司法惯例与诉讼法治现代化研究”,担任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及校级青年教学名师。此外,陈教授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2016年,他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并于2018年荣获陕西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陈教授亦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选入《2019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选介》。
近年来,陈玺教授在科研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承担并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以及一等面上资助2项。其研究成果在《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了30余篇论文,并出版了3部学术专著。陈教授的专著《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与《宋代诉讼惯例研究》分别于2016年和2022年被选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并于2017年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同时收录于第七批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此外,其科研成果荣获多项荣誉,包括2019年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提名奖、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西安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奖、2011年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第十届“中国古文献学奖学金”、首届方德法治研究成果二等奖、陕西省政法委2017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排名第二)等,累计获得30余项奖励。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陈玺教授所撰写的《唐代钱法考》不仅代表了他个人学术生涯的巅峰之作,而且在金融法治文化研究这一学术领域内,它也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巨著。这本书一经出版,便在“钱法”研究的学术圈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深远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影响力将会像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最近,这部著作荣获了重要的奖项,这无疑是对陈玺教授学术成就的又一次高度认可和肯定。(赵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