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申连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亦君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张静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崔延卫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
薛栋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亦君、张静、崔延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宝平同志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民同志延安市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啸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不再聘任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建林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高延宏同志任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世彬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郭延春同志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史成莉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龙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
赵志立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杨瑞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刘大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郭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以上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民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