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黑文祥同志任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白龙龙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峰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主任;
杨海军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副主任。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向明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正县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沈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牛勇斗同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督察专员职务。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学文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丁明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峰同志任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博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步顺同志任延安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荣刚同志任延安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江同志任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海东同志任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齐建民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恒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