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卫健局:通过加强基层巡查,及时排查问题
未央区卫健局法监科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我国暂无可依据的相应法律条文,卫健部门无法针对诊疗机构雇佣医托的行为本身进行打击、处罚,“收到有关医托问题,我们会将情况移交给公安机关,并建议以涉嫌诈骗群众钱财进行查处。”
该负责人说,存在医托的诊疗机构,往往在医疗卫生、相关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故卫健部门一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一面对有法律依据的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罚款,从而间接实现对“医托”医馆的打击。
该负责人说,未央区共备案了151家中医诊所,去年截至今年5月,区卫健局共收到4起群众关于医托的投诉。为打击医托,未央区摸索了一套长效化的管理机制。一面是畅通举报途径,一面在加上日常巡查监管同时,通过在基层网格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关注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尽力避免患者上当。
雁塔区卫健局:建立雁塔区中医诊疗机构“黑名单”
雁塔区卫健局中医科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卫健局收到了群众对两个中医馆的投诉,一个是德鑫堂国医馆,他们以“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名医,被责令其停业;另一个是辖区新开的医馆,叫珍元堂。
该负责人说,他们调查后认为,雁塔区的医托大多来自于湖南某团伙,这群人大都和医生有直接关系,和医馆无直接关系,“我问过多家已改正的医馆,他们的负责人自称,医托是医生带来的。”就相关情况,他们也曾多次和公安部门交流,但大家都没办法依据现行法律,找出根治的办法。
该负责人说,截至今年3月,雁塔区在业中医诊所共有157家,其中有5家中医诊所被群众投诉存在医托行为。此前,未央区和雁塔区的医托问题是西安市最严重的,市上对此还点过名。今年,他们通过责令停业整顿、约谈教育医馆负责人等方式,对涉及医托的医馆进行处罚。受到处罚的中医馆、医馆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雁塔区医诊疗机构“黑名单”,后续在一月内没有相关投诉,才会移出黑名单。
西安市卫健委:将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医托”专项行动
医馆雇佣“医托”诱骗患者为何屡禁不止?政府有关部门是否采取针对性举措?5月24日,华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西安市卫健委发函。6月9日,西安市卫健委回函称,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印发《诊所改革试点地区中医诊所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同年6月,西安市启动试点工作,中医诊所和中医(综合)诊所均实行备案制。中医诊所备案制的实施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限。此举措一方面有效解决基层群众百姓就近就医,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备案中医诊所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底,西安市共有798家备案中医诊所,执业活动日益频繁,对卫生健康部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西安市出现少量中医诊所涉嫌雇佣“医托”,通过欺骗患者就诊、开具大处方等方式牟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对此,西安市卫健委通过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旦发现涉嫌雇佣“医托”的门诊部、诊所,将向属地公安部门移交,并由卫健部门对门诊部、诊所作出停业整顿处罚。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医托”专项行动,计划将以西安辖区内三级医院为突破口,以门诊部、诊所为打击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对媒体、报刊、市民热线等方式举报反映的重点医疗机构,“医托”重点线索,集中开展专项打击,全力侦破一批专案,坚决遏制“医托”现象日益复燃势头。
专家呼吁通过针对性立法,挤压“医托”生存空间
5月20日,记者采访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雨峰。他说,“医托”之所以存在多年屡禁不止,在于其犯罪成本低,有关部门取证难度大。多年来,该利益链的利润空间、社会空间、交易空间等方面始终未实现有效挤压。
目前,我国在打击医托、雇医托中医馆、医托中医馆坐诊医生等方面始终没有针对性立法,导致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无法进行准确定性,以至于惩处、执法都无明确法律依据。这产生了一个现象,即便卫健部门抓到一名医托拉客,拿到医馆雇佣医托的有力证据,也没有办法依据现行法条,针对医馆雇佣医托的行为实施针对性的打击;医托大都是流动群体,公安部门打击时,取证本身就存在困难,若医托单次行骗金额小,公安部门对医托的处罚,将只能停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难以上升至诈骗罪。
“医托”不仅骗了患者的钱财,还耽误了患者的病情,严重危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根治“医托”现象就必须进行源头治理,从国家立法层面上入手。针对“医托”现象立法,要从医托、雇佣医托的中医馆、坐诊中医等方面考虑,实现系统性治理。因为他们都处于犯罪链条之中,故都要对产生的后果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通过法律的震慑,让医托不敢做医托,医馆不敢雇佣医托,医师不敢到存在医托的中医馆坐诊,才能根治“医托”问题,从而保护老百姓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