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艺星美容”)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11万元。
该文号为“西市监处罚〔2024〕010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以下三点:西安艺星美容在抖音平台“yestar西安艺星(西北店)”帐户进行的直播活动,其相关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西安艺星美容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xa1992)开展的“18周年庆宠粉福利”抽奖活动,其相关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安艺星美容在抖音平台销售医疗美容项目,使用明显高于实际售价的虚假原价开展促销,表示对消费者的优惠打折,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其相关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相关规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艺星美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1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少缴税款,2023年12月8日被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处以计120280.06元罚款。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22日,注册地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1幢2单元20101室,法定代表人为道理,注册资本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