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财办金[2022]4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省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促进全省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金〔2022〕41号),经研究决定,在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设立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金。
为保障风险补偿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9日
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15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信贷”是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在“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设立的子项目。贷款对象为:纳入23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的省内中小微企业;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互荐、共认”的原则,纳入“工信贷”企业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工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合作银行向白名单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上市培育贷款、中期贷款。
第二章 合作银行的确定
第四条合作银行原则上选择全国性银行在陕省级分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牵头负责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优先选择:
(一)在重点产业链“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中,积极创新供应链产品及服务,有一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基础的机构;
(二)在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机制中,服务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小微企业数量大、贷款多、期限长、利率低的机构;
(三)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建立专项信贷资金、实行快速审批、落实专项优惠利率,金融支持力度大、服务企业效果显著的机构。
第五条合作银行与“工信贷”白名单企业自由对接,企业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独立审核、发放贷款,做好企业融资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第三章 管理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省工信厅职责:
(一)负责建立“工信贷”企业白名单,负责“工信贷”风险补偿业务的宣传、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