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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随迁子女在陕高考须审查报考资格

外省籍随迁子女在陕高考须审查报考资格
2025-11-03 09:30:07 来源:三秦都市报

11月2日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共同印发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为确保政策连贯性,持续做好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报名工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了《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报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三部门公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为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即同一户下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户籍均不在陕西或迁入陕西不满3年,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陕西省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陕西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且陕西省养老保险关系未终止。

在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往届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自毕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在陕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随迁子女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习期间,将户口迁入陕西的,迁入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持居住证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的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同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往届生还须满足往届生报考要求),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报考前须审查报考资格

实施细则同时对随迁子女在陕报考高考资格审查流程进行了明确,在高考报名前,到学籍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在各地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前往本人学籍主管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关键词:陕西,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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