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续贷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使用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目前,全省均开通了续贷远程受理,借款学生也可选择远程受理方式,全程线上办理。
(四)回执录入
借款学生需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五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贷款本息。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一)正常还款
1.查询:11月1日(最后一年为 9 月1日 )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2.还款: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使用支付宝、云闪付、POS机或代理结算机构APP还款。
(二)提前还款
可以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或使用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三)逾期还款
1.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可于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电话咨询。
原标题: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