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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2024-06-19 13:48:15 来源:群众新闻

今天,西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坚持阳光招生

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

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接收中国籍学生就读。

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要明确招生地域范围、招录方式、招生规模、培养方案和评估办法等情况,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招生对象

关键词: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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