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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2024-01-09 14:47:0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9日

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加快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进程。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鲜明,有序就医和分级诊疗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打造医学高峰高地。大力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一批专科类、输出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2025年前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建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推进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各市、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县、区政府,不再列出)

2.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围绕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人才、技术、专科、专病建设,提升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到2025年,95%以上的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5%以上的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0%以上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筑牢基层服务网底。推进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逐步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的基本标准,其中推荐标准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村卫生室40%以上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的基本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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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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