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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要合理满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要合理满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2024-04-01 18:34:22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陕落地执行,进一步提升各小微市场主体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2024年,辖内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各银行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持续保持信贷支持力度,稳定信贷服务价格,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各保险公司要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风险保障水平,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紧盯监管目标任务,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保量、稳价、优结构

(一)强化担当意识,保持小微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各银行机构要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意识,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合理把握全年信贷投放节奏,保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合理增长。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农村中小银行全年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行要落实好总行下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任务,确保小微业务有序推动。要合理满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解决融资痛点,多措并举稳定信贷服务价格。各银行机构要提升服务定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厘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主动做好优惠政策告知。规范与第三方合作,认真评估合作的必要性、服务贡献度与收费合理性,发现违规收费、收费过高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终止合作,引导降低收费水平。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转嫁服务成本,按要求公示服务项目与价格,确保小微主体了解其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三)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改善小微信贷供给结构。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小微主体专属产品开发,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服务专业性。要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的服务能力,结合自身发展定位、网点设置、人员配备及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加强服务半径内无贷小微企业对接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稳步增加信用贷款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灵活便捷地满足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群体资金需求。

三、扛牢服务实体主责,推动重点支持主体可持续发展

(四)优化资金投向,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巩固“走万企提信心优服务”活动成果,做好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定期摸排。用好陕西国防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助力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开发符合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突出对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潜在风险的评判,持续提升融资对接精准度。积极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金融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等领域小微企业服务机制,优化订单融资方式,提升资金供给与经济活动的适配性,助力全省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

(五)提升服务普惠性,助力促消费扩内需。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消费领域小微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强化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商会协会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经营流水、交易数据等信息的分析运用,改进信用评价,优化授信流程,设计创新产品,便利金融服务直达市场主体。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支持,持续推动重点商圈(楼宇)党建+金融顾问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试点工作,探索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获得感、满足感的方式方法,助力消费复苏和经济持续回暖。

关键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小微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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