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界长安广告
  • “我眼中的幸福安康”抖音短视频大赛
  •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 聚焦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实践
  • 沣西新城
陕西
English
陕西内容 国际表达
三秦大地 :
当前位置:陕西频道首页 > 教育 > 正文

陕西省发布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陕西省发布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2024-04-26 17:12:23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布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3日

陕西省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对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困境学生(幼儿,以下统称困境学生)的教育关爱,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不断完善教育关爱服务政策,切实做好助学保障工作,为困境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省困境学生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加专业、精准、高效,各学段困境学生的教育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服务对象

(一)合理确定范围。困境学生主要包括:

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学生(幼儿);

2.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学生(幼儿);

3.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学生(幼儿);

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烈士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子女等。重点关注多种因素同时叠加的困境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入学和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等学生。重点关爱对象的育人工作,根据所遭遇的困境类型不同,由各地各校各部门纳入相应育人体系予以重点关注,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统筹协调。

(二)优化认定程序。困境学生重点关爱对象的确定按需进行,无需公示、禁止公布。困境学生重点关爱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达到或超过正常发展水平的,经集体评议可退出重点帮扶对象名单。由国家或省建资助系统分发的困境学生信息可简化认定程序,探索“免申即享”模式。

1.提出申请。由困境学生本人、家长(监护人)或教师提出重点关爱申请,明确申请的关爱内容,并陈述事实和理由。随时发现,随时申请,随时启动。

2.集体评议。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人员)组织集体评议,确认重点关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对象确定。经学校研究正式确认,形成本校困境学生重点关爱对象名单,以及可提供的相应关爱内容。对象确定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主要内容

困境学生教育助学关爱工作主要包括对困境学生的学业关心、心理关爱、就业指导和教育资助帮扶等。

(一)学业关心

1.加强学业辅导。针对存在学业困难,尤其是存在辍学、失学(非义务教育)或肄业危机的困境学生,重点加强学业辅导。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改革和因材施教要求,坚持精准分析学情,将差异性教学、个别化辅导等纳入中小学教研范畴,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

关键词:陕西,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