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亲朋好友聚会喝酒助兴本是常事,但若没有把握好“度”,不仅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可能“惹上官司”。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调解了一起朋友间酒后打架引起的纠纷案件。
2024年10月,原、被告与另外两朋友在某饭店就餐并饮酒,就餐完毕后被告拉着原告准备离开,此时原告因饮酒过量有些头晕,不愿意离开,被告情绪激动,激怒之下殴打原告脸部、头部,致使原告昏迷不醒,随后被送往神木市某医院,经诊断脑部、面部受到损伤,并住院5天,花费人民币1965.97元。神木市公安局对被告行政拘留5日并处以罚款。由于原被告对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经阅卷调查后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是从小长大的发小,只是因喝酒不愉快打架而产生矛盾,并没有其他纠纷和矛盾。承办法官从双方朋友情谊角度切入,从情理和法理上耐心劝解,引导双方放下嫌隙,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下成功调解,被告当庭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医疗费3200元,案件圆满结束。(杨宇乐 王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