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们稳步推进交叉执行,有效破解疑难杂案。
2024年以来,靖边法院持续秉承“如为我执”的理念,探索综合运用各种形式的交叉执行举措,有效排除各方干扰,巧破难题,攻克了一批“骨头案”。
2020年8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张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原执行法院调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后经申请,榆林中院指令该案由靖边法院交叉执行。
收到执行案件后,靖边法院第一时间前往二被执行人现住地,摸排二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经走访得知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常年在外,家中只有父母居住。于是执行干警及时前往其父母家中说明情况,杨某母亲得知儿子、儿媳拖欠执行款项后,当即承诺会督促儿子、儿媳尽快还款,若二人不履行,她将筹款偿还,并作出书面担保。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调解,申请执行人表示只要其母做保证,他愿意再等一段时间。杨某母亲则表示“既已承诺,便当守约”,最终,杨某母亲利用几天时间将筹集的8万元一次性交给申请执行人。
靖边法院实施交叉执行一年多来,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防止了权力、关系、人情等因素干扰,对滥用执行权乃至执行腐败等问题起到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