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发布了对陕西鑫振易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陕K定边环罚〔202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罚款969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鑫振易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年产1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9690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陕西鑫振易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17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冯地坑乡任塬村四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白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