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0月9日正式印发,全文1.1万多字,在明确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的7项重点任务和23项具体工程。
农村电商是电子商务的重要领域,担负着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规划》作为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推出了4项配套工程。简要回顾“十三五”发展历程,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加快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农村电商在“十三五”实现了腾飞
“十三五”时期,农村电商全面起步,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电商扶贫成效有目共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加速完善,各大电商平台下乡积极踊跃,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农村电商规模大幅增长。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是2015年的5.1 倍,远高于全国电子商务整体增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4158.9亿元,已占到农产品零售总额的10%。
二是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快速完善。截至2020年12月,农村网民规模3.09亿,突破3亿大关;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55.9%,突破50%大关,大多数农民已成为网民。2020年底全国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万个,基本实现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快递直投到村比例提升至超过50%,农村地区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超过300亿件,占全国的36%。
三是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全国贫困村通光纤比例从“十三五”初期的不足70%提升至98%,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从25%提升到98%。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338个县,实现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国家级贫困县电商经营总数达306.5万家;2020年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达3014.5亿元。
四是电商形态日益丰富。直播带货打通农产品销路,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在某大型直播平台获得收入的贫困地区用户数达664万;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仅一家直播平台企业帮助贫困县销售商品达到19.99亿元。社区团购成为竞争热点,大型电商平台进入,既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也扰动了传统农产品销售格局。乡村旅游电商、县域生活服务在线化、农产品跨境电商、乡村零售终端数字化等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带给农民更多就业和增收渠道。
五是电商主体日益活跃。县域内网络店铺数量达到1300万家以上,总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2019年各类返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利用 “互联网+”创新创业的超过50%,在乡创业人员超过3100万。农民已经从单纯的生产者逐步变为生产经营者,不再仅仅是在地头销售,而是直接网上销售。
当前农村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形势
回顾“十三五”农村电商发展历程,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产品供应链的短板制约愈加凸显,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包装落后,从农产品到商品再到合格网货的转型还在艰难推进。
二是农村电商基础设施依然落后,快递不到、不快、不便宜的问题依然存在,预冷、贮藏、冷链、分级分选等环节依然缺失。
三是农村电商生态还不完备,突出表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滞后,软件开发、营销运营、摄影美工、追溯防伪、人才培训、金融支持等产业链环节缺乏优秀的服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