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东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刘汉泽积极行动,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60万投入该企业,每年享以6%的资金收益。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另外40万交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投放到陕西永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去年8月以来,我们公司共从68个村融资297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资金压力大幅缓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越来越好。”陕西永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洪炬告诉记者。
去年以来,像这样跨村、跨镇投入的事例不在少数。目前,陕西永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项目资金投入570万元,陕西白河江荣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项目资金投入305万元,城关镇狮子山社区的珠江大酒店、陕西汉江人木业有限公司等获得项目资金投入170万元。
“最后选择投资的经营主体都是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少数效益好的项目约定年均收益率20%左右,大多数约定收益在5%至7%之间。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对于村集体来说,有效盘活了资金,对企业来说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白河县财政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外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如果村上有了适宜的产业,可以在期满后收回资金,用于发展本村产业。
不仅要保证资金收益,更要确保资金安全。为此,白河一方面要求融资企业做好抵押担保、缴纳风险补偿金、定期汇报经营状况等工作,一方面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农商银行开发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村、镇、县各级都设有后台端口,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申报、审核、划转等流程全部在该平台进行,所有经手人不接触现金,过程公开透明,有效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搅活集体经济“一池春水”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是用于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所选择的投放对象,绝不是简单的“入股分红”,必须有明显的带动效益。
在东坡村,盛琦石业公司每年除了按时兑现6%的入股分红外,从2019年起连续两年扶持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给予扶持资金3000元。每年该村举行“东坡赶集”活动,企业负责人还通过商会联系外地客商前来参加,村子的农副产品出来了,企业也积极对接市场进行消化。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每年在石材开采、运输等方面需要用工300余人次,一大批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了稳定就业。
与东坡村比起来,白河县卡子镇陈庄村的基础较好,2017年被确定为省级“三变”改革试点村。据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远飞介绍,从2017年起,村集体累计获得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12.5万元,全部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入本村的茶叶、香椿、民俗旅游产业,其中,茶叶产业投入92.5万元,分红收入带动60户180余名低收入群众稳定增收;香椿产业投入40万,带动30户106人;民俗旅游产业投入30万元,带动2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