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有关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综合认定并按程序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0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
1.咸阳市礼泉县袁家村旅游度假区
2.宝鸡市凤县嘉陵江源度假区
3.宝鸡市陈仓区九龙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4.宝鸡市岐山县周文化旅游度假区
5.榆林市神木市红碱淖滨湖旅游度假区
6.汉中市洋县朱鹮生态旅游度假区
7.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旅游度假区
8.安康市瀛湖旅游度假区
9.安康市石泉县后柳水乡旅游度假区
10.商洛市丹凤县棣花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