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对西安养元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医保罚处字2024第001号),该公司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罚10770.69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养元堂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对此,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西安养元堂医药有限公司作出:1.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2.责令退回涉及违规的医疗保障基金10770.69元;3.罚款10770.69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养元堂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2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以南、五味什字以北盐店街36号商业综合楼1幢10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月。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