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我终身的、必须做的事业,一直做到我离开这个世界。2009年我就宣布,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要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我承诺过裸捐,一定会裸捐,不管我有多少财产,来自于社会、肯定会回报社会。如果我答应过后不做,我的子孙后代都会被人指责。我的父母没给我留下财产,我认为我也没有责任和义务给我的孩子留下财产,但是我有责任和义务将他们培养成人、成材。”
——陈光标
1996年创业开始,20多年慈善生涯,共为社会捐款捐物约40亿元,救助贫困人口数百万,个人色彩鲜明的陈光标在中国慈善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是一个传奇式人物,从贫困农民家庭的儿子,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白手起家,成为第一批“先富”起来的企业家;他是一个标杆式的人物,几乎包揽了中国慈善荣誉的“大满贯”,先后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称号,获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授予“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获民政部连续7年授予“中华慈善奖”并授予“中国首善”荣誉称号……收到4000本证书、200多个奖杯、3000多面锦旗、3万多条哈达,成为全国近百个市县的荣誉市民……他同时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社会上充满了对他做慈善的议论,高调?作秀?夸张?……这些声音是质疑?是批评?还是谣言?……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近陈光标,了解一个真实、多面、有血有肉的“中国首善”。
百善孝为先
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抗震救灾模范、中国首善……如今的陈光标,头衔、荣誉和光环多到难以穷举,但说到为他做一期专访,他首先表示,最希望我们突出的主题是“孝”。在前期我们电话连线商讨采访主题时,陈光标就一再强调,“孝”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美德,是中华儿女最大的善行。众多善名加身,他认为自己的立身之本首先是做一个“孝子”。“‘孝’让我和你们山东结缘,”陈光标说,“百善孝为先,你们山东是孝文化大省、道德大省,虽然我不是山东人,但很荣幸在2010年被山东卫视表彰为‘十大孝子’。”收到荣誉证书和10万元奖金,他很珍惜地将证书留下,却将奖金退回主办方并要求分给其他孝子,因为他们中没有企业家,比自己更需要这笔钱。
这个话题让陈光标的思绪飘回到了童年:“我出生在农民家庭,我从小就孝敬父母,9岁开始想办法赚钱补贴家用,赚到了钱首先到集上给父母买肉买鱼、买布料做衣服。我认为的孝,就是尽自己所能让父母开心、顺心。”
陈光标全家福
陈光标的父母虽已过耄耋之年,但当了一辈子农民,在土地上耕耘,依然身体硬朗,也始终眷恋土地;他们不习惯城市生活,无论儿子多少次将他们接到南京,他们最多住十几天就再回到农村老家,就喜欢和邻里街坊“串门子”,喜欢那种“抬头不见低头见”、到处都是熟人的乡土生活,和“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人间烟火气。尽管儿子已成为亿万富翁,二老却依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习惯,吃的都是自己地里种出来的粮食蔬果,一周去集上买一次肉,一个月也就花一百块钱左右。陈光标理解的“孝”有两方面,第一就是“顺”。“孝顺孝顺,‘孝’就离不开‘顺’,就是让老人过他们喜欢的生活。”因此他尊重父母留在家乡的决定,但把祖宅老屋都重新修缮得舒适宜居,每次回乡都会给父母包个万把块钱的红包,二老总是很开心地攒起来,“儿子做慈善的名气大了,村里谁家有困难也经常会找二老帮忙,他们就用这些钱替我做做好事、帮助别人,他们也感觉到特别快乐。”谈到父母,陈光标的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
陈光标父母在田间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