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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锦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锦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5-07 17:16:25 来源:陕西检察


宝鸡市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锦辉(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锦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锦辉利用担任宝鸡市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手续办理、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白睿祺 国光)
关键词:陕西检察机关,杨锦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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