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西安博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十七分店的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全区通报。

经核查,该药店存在药品溯源码重复结算、串换追溯码上传、视频监控留存时限不足一年、执业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3号)、《西安市定点零售医药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五条规定,经区医保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西安博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十七分店做出解除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并予以全区通报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