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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证进行违规预售,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3万

未取得许可证进行违规预售,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3万
2024-09-05 11:40:08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宝鸡)

近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对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市城管罚字〔2024〕第014038号),该单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3万。

未取得许可证进行违规预售,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3万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对此,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对该公司违规预售的行为予以30000元罚款。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9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冠森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杨静。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宝鸡)

(责任编辑:白睿祺 李晓庆)
关键词:宝鸡市冠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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