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区)要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安全管理无盲区。要加强不同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智慧水平。各市(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镇燃气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共享,提升政府监管和企业运营智慧化水平。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市(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突应急能力。
(五)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各市(区)、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12345热线、网络信箱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各市(区)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日12时前将前一日工作开展情况及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分别报省住建厅和省安委办,由省住建厅负责梳理汇总并全省通报,及时跟踪隐患整改销号。请各市(区)于7月31日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省住建厅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
省住建厅联系人及电话:朱林李湘希029-63915816
邮箱:841786360@qq.com
省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王肇军029-61166247
邮箱:zbhyzdz@163.com
附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来源:陕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