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队对西安文理学院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人防罚〔2022〕1号,因该单位未按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被罚6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人防罚〔2022〕1号显示,该单位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号开发建设的13号楼学生公寓楼项目,地上建筑面积6284.63平方米,应设人防工程面积1249.3平方米,实设人防工程面积322平方米,缺建人防面积927.3平方米。
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队依据《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对西安文理学院给予警告,处罚其6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单位到西安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依法缴纳缺建面积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来源: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