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三起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是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的西安市保利天悦地块十二项目,1名工人在安装静压机械配重时不慎滑倒,被7.5吨配重挤压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旭日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的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绿地丝路全球文化中心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陕建安罚字〔202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