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交通运输局发布对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0308交罚(2025)02号,该单位因违反《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被罚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货物运输车辆超过标准装载、配载。对此,永寿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企查查数据显示,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日,负责人为刘磊,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永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