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对丹凤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丹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6号),该医院因存在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被罚款4.2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丹凤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为人员密集场所,在2023年5月12日对该位的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根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丹凤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丹凤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4.21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丹凤博爱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柯国阳,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城广场南路东下段,所属行业为社会工作,经营范围包含: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