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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占!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被罚12.48万元

未批先占!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被罚12.48万元
2023-06-03 16:51:25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未批先占!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被罚12.48万元

近日,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神资规决字〔2023〕7001号),该采气场因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土地416平方米,被罚款12.4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单位于2022年8月底,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花石崖镇高兴庄村郭家畔组进行天然气勘探临时占用土地416平方米(合0.623亩),地类为采矿用地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7条的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其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土地416平方米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对其作出对违法用地处以每平米300元的罚款,占地416平方米,共计人民币12.48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成立于2006年4月,负责人为晏宁平,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北侧,经营范围包含: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检验检测服务;供电业务等。

(责任编辑:辛晓霞 韩存军)
关键词: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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