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陕西自然资源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综合咨询建议;
(三)参与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宣传、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行业的整体优势,提高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四)委员可根据各自领域工作需要和研究进展,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科技工作和研究建议。
(五)承担省厅及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与自然资源有关的工作。
四、推荐时限与程序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接受推荐;省厅将组织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厅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召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并颁发聘书。
五、委员管理与使用
(一)自然资源科技领域调研、咨询、评估、论证、评审等工作等活动,均优先从专家委员会中按需要随机抽取,并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补助。
(二)委员不得以委员名义招揽或协助第三方招揽自然资源科技领域相关项目;对所参与的调研、咨询、评估、论证、评审等工作等活动,负有保密责任,在未公开前不得对外泄露。
(三)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任期届满,重新办理聘请手续。
(四)委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增减,并保持10%以上补充更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委员资格:(1)因身体健康、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胜任或者不能继续相关工作的;(2)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相关活动的;(3)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泄露在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4)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露贾海燕
联系电话:029-84333086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邮编:710082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