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住率达不到供热要求的住宅小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发企业、供热企业、物业企业协商落实供热措施,保障住户温暖过冬。对已供热但存在部分欠费的小区,各供热主体和物业企业要确保供热,不得以少数用户未缴纳热费为由,中断对其他已缴费用户的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可依法追缴欠费。
要主动帮用户开展户内采暖设施检查
通知还要求,供热企业、物业企业要主动帮助用户开展户内采暖设施检查排查,密切关注家中管道、阀门是否存在渗漏,及时检查家中供回水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供热企业、物业企业要提醒用户定期清洗入户滤网、地暖管道等采暖设施,保持换热效率;要宣传引导用户科学用热,不得违规改动户内采暖设施,影响自身及周边住户供热效果。
聚焦“不热、慢修、乱收费” 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指出,要加强部门协同、提升应急处置效能、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全力以赴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热、慢修、乱收费”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闭环解决;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供热的影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市区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供热全过程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捆绑收费、瞒报热费、服务推诿、设施维护不到位、能源供应保障不力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