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统一称为“非脱产”
2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2月26日省教育厅就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发出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领域相关专业,以及托育、养老、照护、家政等民生紧缺领域急需专业。
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2025年专业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以每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不再用于专业备案。
高校应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行业需要、学习者需求,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路径。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在籍生数量、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严格对照教育部发布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充分论证拟新设专业点,持续优化专业结构。高校应在本校开设的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戏曲、文物保护与修复、非通用语种、涉外法治和国际传播等领域急需专业,鼓励开设面向产业工人、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原则上不新增设国控专业。
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称为“非脱产”,原则上不再新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落实颁布的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2025年秋季学期前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做好专业备案工作衔接,学习形式从“函授”“业余”变更为“非脱产”的专业不计入新增专业,此前关于医学类、外语类、艺术类等专业设置管理政策原则上继续适用,高校举办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线下教学(含实践性教学)地点须在校本部(含经批准的学校临床教学基地)或其他开设相关医学类专业的院校。
各有关高校积极推进校本部加线上教学的培养模式,坚持从严控制新增校外教学点,推进校外教学点布局优化。总体数量上,省内高校在同一县(市、区)只能设1个教学点。省外高校原则上只能设在设区的城市,且在陕设点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同一设点单位最多承接3所主办高校的校外教学点。2025年度调整后的本省校外教学点,原则上总数不突破上一年度本省校外教学点总数。省外高校新增数量限1个,设点单位新承接校外教学点数量限1个。不同设点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认定为同一设点单位。
本省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省外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同一教学点不得开设不同主办高校同一层次、相同专业。省外高校在陕教学点新增专业须为陕西省空白或急需的本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记者 张彦刚)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