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陕西目前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2个、名镇36个、名村41个,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79个、省级传统村落484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70片,认定历史建筑971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1139株城市古树名木受到严格建档保护。
陕西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保护条例,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一并纳入适用范围。条例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充分发挥了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近年来,省住建厅开展了7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组织编制《陕西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构建“一河一脉、三区四带、两核七片、多点多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系统总结各类历史资源价值、科学划定保护范围、明确分类保护要求与措施、提出人居环境改善的路径方法和活化利用的方向,进一步构建了系统完整的保护格局。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第三轮保护规划修订工作,7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编制完成保护发展规划。
“陕西在城乡建设中,把过去的‘拆改留’变为‘留改拆’,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厂区,留住了原住民和烟火气。”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李治说。
我省还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公共空间作用,对一些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在保持其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前提下进行修复、修缮,并采用改建、增补设施等方式使其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在活化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记者 郭军)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