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凤酒广告
  • 广告|西安联通
  • 沣西新城
  • 无界长安广告
  • “我眼中的幸福安康”抖音短视频大赛
陕西
English
陕西内容 国际表达
三秦大地 :
当前位置:陕西频道首页 > 要闻 > 正文

陕西启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 药店就能买集采药品

陕西启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 药店就能买集采药品
2024-10-10 09:39:54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陕西启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今后药店也能买到集采药品

涉及近300个品种1000多款药品

均为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常用药

●实施药品范围为我省正在执行且中选企业主动承诺保障供应的集采中选药品

●公布的首批药品目录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为主

●参加单位范围为我省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

●对于消费者和药店来说,是一种双赢。药店可以开辟更大的产品市场,消费者则更方便地获得低价药品

大家都知道集采药品价格相对便宜,但只能在医院购买。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的药店、卫生室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保部门又有大动作。

10月9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陕西省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决定本月起在全省开展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行动,并公布了首批药品目录,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为主。

零售药店等自愿参加设置集采药品销售专区统一公示价格

《方案》明确,按照“自愿参与、便民惠民,保障供应、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集采中选企业、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参与主体,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让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实施药品范围为我省正在执行且中选企业主动承诺保障供应的集采中选药品。参加单位范围为我省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

《方案》鼓励参加单位以统筹区为单位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张贴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标识,提升辨识度;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规范集采药品管理;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包括药品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医保部门择优遴选药店及民营医院

村卫生室应全面参加

自愿申请参加的零售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应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申请书,参加单位均应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承诺书。各市区医保部门应优先从经营规范、信誉度高、群众口碑好、医保基金支出大的定点连锁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零售药店、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中遴选;具有公立性质的村卫生室应严格落实我省集采药品“以镇代村”要求,积极全面参加药品集采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向社会主动公布参加单位名单,便于群众监督查询,并做到动态更新。

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企业自愿申报、主动承诺、保障供应和适宜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单位配备销售的原则,统一发布《陕西省集采药品“三进”行动药品品种目录》并动态更新。《目录》主要为适宜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单位配备销售的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及代谢类、泌尿生殖、全身用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为主的集采中选药品。

鼓励药店实际配备不少于50种

可允许适当加价

各市区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参加单位,在自觉遵循国家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药品目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目录》中自主遴选药品品种,其中具有特药管理属性的集采药品,仅限具有特药定点属性的医药机构选择;村卫生室按照集采药品应采尽采原则,可结合临床实际突破《目录》限制进行选择。鼓励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以统筹区为单位实际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单体零售药店实际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综合型民营医疗机构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专科民营医疗机构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种;村卫生室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种。

关键词:陕西,集采药品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