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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陕西省政府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2022-01-15 10:49:22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五、加强用电保障

(十五)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梳理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打包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

(十七)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按国家规定提高返还比例,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接收见习人员且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的单位,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对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落实保障中小微企业用工若干措施,发挥“秦云就业”等平台作用,举办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建立中小微企业用工对接机制。开展多层次用工培训,优化劳动力供给。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招聘引进等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十九)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要求,从源头预防新增拖欠,积极应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化解拖欠账款。加强审计监督,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二十一)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实施细则,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键词: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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