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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联合省妇联发布5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陕西高院联合省妇联发布5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2024-12-13 16:58:26 来源:陕西高院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男方谢某某自身家庭情况,可以认定给付彩礼数额较大,造成谢某某生活困难。另外,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后无子女等,法院酌情判决郑某返还谢某某彩礼64415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考虑男方的家庭情况,因给付彩礼以及婚后男方的持续付出给男方造成经济困难及心理创伤,故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有利于平衡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和损失,引导男女双方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弘扬夫妻双方共同劳动、互敬互爱的家庭美德。

04 订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可适当返还——胡某某诉汪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

胡某某与汪某某2019年2月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订婚,约定2020年初结婚,后双方未登记结婚。男方胡某某为订立婚约合计向女方家庭给付彩礼等80000元。男方胡某某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双方并未建立起深厚感情。胡某某为缔结婚姻有实际付出。故双方订婚中胡某某支付的定亲礼、彩礼在扣除日常花费后应予适当返还。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女方汪某某返还男方彩礼40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调解处理,妥善化解了订婚后未能结婚情形下,高额彩礼给男方家庭造成的损失,平衡了双方的利益,传递出人民法院对“高额彩礼即是婚姻护身符”这一陋习的鲜明态度,引导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营造新时代文明家庭新风尚。

05 社区妇联参与调解,成功化解家事矛盾——朱某与何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

朱某与何某结婚不到半年,朱某即提出离婚,并表示13万元彩礼一分不退,双方争吵无果,僵持不下,矛盾愈演愈烈,遂找到社区妇联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本案双方离婚前,朱某与何某前往社区妇联请求调解。社区妇联婚调员细心劝解,及时做双方思想工作,并联系了双方家人共同参与劝解,先后集中调解3次、单独调解4次。最终男方同意退还女方嫁妆,女方同意退还男方11万元彩礼,同时双方约定彩礼由社区工作人员保管。后双方协议离婚,社区将彩礼转交给了男方。

【典型意义】

各级妇联组织是家事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也是家事纠纷调处的前沿阵地。社区调解员长期生活在基层,了解群众的家务事烦心事,因而熟悉化解方法,是群众身边家事矛盾调处的贴心人。本案社区妇联成功调处因彩礼退还产生的婚姻家庭矛盾,发挥了基层妇联组织在家事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宣泄阀”作用,体现了基层妇联化解矛盾的柔性特征,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家事矛盾升级。

来源:陕西高院

(责任编辑:白睿祺 李晓庆)
关键词:陕西高院,涉彩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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