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陈某的父亲,我来替儿子偿还欠王某的钱,希望尽快把事情解决了。”4月28日,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的父亲主动来到子长法院替儿子代偿了3万元执行款,为儿子摘掉了“老赖”的帽子。
事情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陈某以做生意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利息。之后王某因向陈某索要借款未果诉至子长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王某遂向子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陈某财产状况,但反馈结果显示陈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前往陈某家中调查时发现陈某一直在外打工,行踪不定。
为促使案件尽快执结,执行干警决定另寻突破口,找到被执行人的父亲,详细介绍了陈某案件的判决结果及当前执行情况,并告知其儿子现已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生活处处受限,希望他能劝说陈某回来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和疏导,为了儿子的信誉,陈某的父亲考虑几日后,来到法院告诉执行法官,儿子现在没有履行能力,他作为父亲决定替儿子偿还债务,欠款还了,自己心里就踏实了。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陈某的父亲当场支付给张某3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利息。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