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石泉仁爱医院的行政处罚(石市监处罚〔2022〕1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使用失效医疗器械,被罚款1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扣押的体外诊断试剂5盒(支)并罚款1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石泉仁爱医院成立于2014年7月7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七里社区汉江大桥南段,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