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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法院:以房屋抵债,促成案件执毕

横山法院:以房屋抵债,促成案件执毕
2025-05-16 12:13:01 来源:横山法院

“法官,我愿意还钱,愿意用房屋抵债。”近日,横山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被执行人通过以房屋抵债的方式偿还债务,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0年,被执行人刘某林因个人原因向申请人刘某龙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种种原因未予偿还,多年累积下来,本息共计以达92万多元。经刘某龙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刘某林诉至横山法院。法院判决刘某林偿还刘某龙借款本息,但刘某林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龙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横山法院的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林名下有一处房产及车库可供执行。为尽快偿还债务,刘某林的妻子韩某主动提出可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也用来抵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两处房产以司法拍卖的方式在淘宝网发起拍卖,两处房产经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以95万元的价格抵债给刘某龙,但账务只有92.7万元,经过承办法官从中斡旋,最终达成超出部分作为过户费用。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毕。

“以物抵债”是指当事人相互之间存在金钱债务,约定以特定物替代原金钱债务的清偿,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也能一定程度缓解被执行人压力,有效化解纠纷。‍

下一步,横山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维护法律权威,助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辛晓霞 秦乐)
关键词:横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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