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拖欠两年的钱能一下子要回来”,申请人于某某收到执行案款后,激动地连连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近日,清涧法院执行局5名干警远赴西安,将31000元案款一次执行到位。
原、被告系业务合作关系,原告于某某负责为被告呼某某配送蔬菜,货款一月一清。从2023年5月23日至11月26日,经结算,被告欠货款35000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每月25日前向原告偿还4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仅于第一个月偿还4000元后再未还款,后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案款31000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网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频繁变更住址,使执行人员无法查找到本人,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3月27日,执行人员接到住在西安的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呼某某在西安某小区现身,干警们紧急制定执行方案,抽调5名干警组成执行团队火速赶往西安。
当晚9时,执行干警到达西安某小区,成功将被执行人控制,干警们现场释明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指出其逃避执行的严重错误,被执行人见无路可逃,并基于法律的威慑,乖乖掏出手机,将案款和诉讼费执行费全部兑现,该案圆满划上句号。(任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