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通过诉中财产保全方式成功冻结一起金融小标的案件,从执行立案到冻结成功前后用了一天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某银行与贺某某、闵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审判程序后,原告某银行以顾虑被告转移财产、使将来的判决调解难以兑现为由,向法院提出诉中保全申请,请求对贺某某、闵某某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标的为24065.85元,该申请获审批后,执行局保全组工作人员迅速行动,通过总对总银行查控系统,依法对被告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进行地毯式查询。经查,其中被告闵某某名下银行卡中有足够的余额可供偿还,工作人员果断对该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为执行上了保险锁。
全省“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清涧法院执行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通过“集中网络查控、集中限高、集中拘留、集中悬赏、集中失信”等强制措施的手段,对涉小标的案件执行形成高压态势,将执行工作做细做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