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榆林市绥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53岁的徐某本来就是残疾人,又因交通事故骨折,对方赔付不到位,当事人本来经济困难,又导致雪上加霜,遂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干警了解情况后,判断其符合援助条件,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现场指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等资料,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在徐某家里,县法律援助中心马主任详细地向徐某介绍法律援助政策,用通俗的语言给徐某分析案情,内容细致入微,徐某对内容表示认可。
此次入户深化便民举措,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优质上门服务,全面提升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水平,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