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劳务关系贡献了司法力量。
王先生的妻子月子期间需要专业保姆照顾,王先生与范女士签订了保姆服务合同。看护过程中,双方因服务质量、工作时间等产生矛盾,王先生认为范女士看护时不够尽职且服务时间未达到约定标准,不应按约定支付工资;范女士则认为自己尽到了照顾服务义务,王先生应向其足额支付报酬。后双方协商未果,范女士将王先生诉至绥德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化解此案。在分别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后,承办法官明确了纠纷的具体情况及矛盾焦点。调解期间,法官通过引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涉服务合同,向当事人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告知其遵守合同义务的必要性,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渐缓和了双方的矛盾。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调解,当事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先生支付了范女士工资,范女士领取工资后向王先生出具收条。案涉款项当庭兑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仅注重法律裁决的准确性,更重视调解的温情和务实,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绥德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调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更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以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切身权益。(李雪)